渝教基〔2011〕62号
重庆市教育委员会
关于开展“领雁工程”项目学校
课堂教学大赛的通知
各区县(自治县)教委、北部新区教育局、市教育评估院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重庆市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的通知》(渝教基〔2010〕51号)精神,切实提高“领雁工程”项目学校办学水平,推动农村学校课堂教学改革不断深入,经研究,决定开展“领雁工程”项目学校课堂教学大赛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组织
本次课堂教学大赛活动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,重庆市教育评估院负责具体实施,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相关组织与资料报送工作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、认真部署、精心组织,同时做好大赛片区间的合作和协调工作,确保大赛活动有序开展。
(二)全面发动,按时申报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本次大赛的宣传与组织发动工作,并按照大赛方案要求开展活动,于2011年10月10日前将本地区参赛人员名单报市教育评估院。
(三)大力支持,及时指导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为各项目学校教师参赛提供支持,并督促所辖教研机构和领雁工程示范校对参赛项目校加强指导。
(四)树立典型,表彰奖励。市教委将对此次教学大赛中的获奖教师进行表彰、奖励,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若干名;还将对在教学大赛组织和指导中表现积极、成绩突出的组织和单位予以表彰。
三、其他事项
领雁工程项目学校课堂教学大赛方案和其他未尽事宜,请登录重庆市教育评估院网站(http//:cee.gov.cn)公告信息栏查询。
二○一一年九月三十日
主题词:领雁工程▲ 教学 大赛 通知
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0月9日印